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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港南法院司法拘留“老赖”

发布时间:2016-02-19 08:43:09


“岑某、姜某回老家过年了,现在正在家中,请你们赶紧去找他们!”2月14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申请执行人李某一大早就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向该院执行法官提供了老赖线索。随后,港南区法院执行法官、法警立即行动,紧急调派6名干警赶赴现场。

    岑某、姜某是夫妻,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的当事人,经过一审、二审后,法院判决被告岑某、姜某支付原告李某4万多元。2015年3月4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当天即向岑某、姜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但两人故意躲避执行,恶意逃避义务导致执行无果。

    到了岑某、姜某家中,执行法官发现岑某已经外出,只有姜某在家,于是便依法告知了姜某来意,并要求姜某及时履行法定义务。但面对执行干警,姜某仍旧耍赖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也无诚意同申请人协商和解。

    鉴于姜某有可供执行财产,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为维护法律尊严和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姜某实施司法拘留。当天上午10时许,执行员将姜某带至法院,并依法进行了处理。

    据了解,姜某是港南区法院春节长假上班第一天首名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被执行人。春节期间,港南区法院执行局利用被执行人陆续回家过年的有利时机,周密部署、积极开展 “春节大执行”活动,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当事人予以拘留、罚款、曝光、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对涉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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