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法院卫星法庭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及时总结调解经验,努力提高调解质量水平,积极拓展调解工作领域和工作方式方法,促进当事人之间诉讼关系的协调、当事人与人民法院之间司法服务关系的有序,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2011年调撤率达到90.2%,高出全院平均值3.2%。
望奎法院卫星法庭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善用公心、耐心、热心和细心的“四心”调解法打动当事人,使调解事半功倍,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做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如:原告李凤侠诉被告平志山离婚纠纷一案,原告娘家居住青岗县农村,双方当事人争议很大,矛盾尖锐,都有上访倾向,原告的婶婶年近七旬,双脚截肢,走路靠人背,是该村“元老级的灵魂人物”,是青岗县有名的上访户,曾对法官公开声称如不满足其侄女要求,就到省里上访,时值冬春交替季节,青岗县农村土路,路面泥泞,无法行车,工作人员徒步行走,身上、鞋里满是泥水,原告家里聚集三、四十人围观,当时被告及其家人也在场,法院面临的工作局面很复杂,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工作人员发挥出良好的职业素质,以案说法,用我们的真情感动当事人,用我们的坦诚取信当事人,用我们精通的法律知识去折服当事人…….经过耐心的辩法析理,双方当事人及所有的围观群众为我们树起拇指,原告的婶婶看到我们工作人员全身泥水,动情地说,你们是好样的!当即指示其侄子驾驶180型农用拖拉机把工作人员送到公路。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顺利结案,做到案结事了。如:原告李国辉诉被告张立影离婚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被告娘家系北林区太平川镇下辖一个小屯,当时被告回娘家居住,送达开庭手续那天,风大路滑,天上下着大雪,到被告家时是下午一点多,当时被告家里人很多,有的人说话很难听,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并未有畏难心理,而是利用这一机会,以案说法,以理服人,征取围观群众的理解,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耐心工作,最终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