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案例评析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视频在线 民意沟通 执行信息公开 党史学习教育 队伍教育整顿 困境企业司法挽救

 

望奎法院审务督察实现“四化

  发布时间:2012-08-15 08:56:48


    近年来,望奎县法院强化措施,规范管理,扎实推进审务督察工作,初步实现了同步化、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目标,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效地治理了“庸、懒、散”现象,工作日中午饮酒现象消失,公用车辆节假、休息日入库率100%,无一违例事件发生,法官开庭时言行规范,审判质效明显提高。

    一、实现审务督察同步化。审务督察员在案件的每个环节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规范要求操作。特别对案情复杂,当事人对立情绪高、涉及面广、敏感案件进行现场监督,审务督察员不定期旁听庭审,对庭审中法官行为进行现场点评,在执行、鉴定等工作中,同出现场、同步清点、监督封存。

    二、实现审务督察日常化,审务督察人员不定期对开庭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对干警工作日中午是否饮酒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节假日车辆管理督察;定期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有效促进了法官的自律意识,提升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三、实现审务督察制度化。制定下发了《审务督察实施方案》、《回访案件当事人制度》、《纪律作风明查暗访制度》、《关于加强对法院工作人员监督管理的规定》、《车辆管理制度》等一系列配套措施。明确了督察主体、内容、方式、程序,确保了督察工作有目标、有要求、有措施、有落实,成效明显。      

    四、实现审务督察规范化。建立客观、统一、规范的审务督察标准,对庭审作风督察、节假日车辆管理督察、委托评估、委托鉴定、委托拍卖督察以及案件线索、信访案件息诉罢访等专项督察活动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发出《审务督察通报》,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奖惩。

责任编辑:唐文生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