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法院在开展“司法公开推进年”活动中,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开公正,结合自身实际推行“六项公开”, 全力以“阳光司法”推进“司法公开推进年”活动,不断提高司法权威及公信力。
一是加强引导,推进立案公开。加强诉讼指导,完善导诉制度,建立导诉员工作机制,通过公告牌、电子显示屏、法院网站、诉讼风险提示书、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流程、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的程序和条件等多种方式途径,让群众了解诉讼的过程及诉讼中的权利义务,让群众“明明白白打官司”。
二是公开审理,推进庭审公开。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并通过公告牌、法院告示、法院网站等载体及时公告庭审案件的案号、案由、合议庭成员、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开庭时间和地点等信息,扩展旁听人员范围,典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庭审。
三是强化监督,推进执行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执行依据、执行风险、执行规范、执行程序等信息,并完善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依法向当事人公开案件当事人情况、被执行财产的信息,及时将执行中的重大进展通知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如执行款项的收取发放,执行标的物的保管、评估、拍卖、变卖等,确保执行工作在当事人监督下进行。
四是加强宣传,推进听证公开。公开法院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接受群众咨询、解答群众问题,增强司法透明度。加强与媒体沟通,强化司法宣传,公开法院信息。如执行程序中的案外人提出异议、影响较大的申请再审案件、司法赔偿案件,以及严重犯罪分子的减刑假释案件等,都要组织公开听证,并要公告听证事由、时间地点、听证参加人情况,社会公众可参照旁听庭审的程序进行旁听。
五是完善制度,推进文书公开。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强化文书审签制度,提高文书质量。通过望奎法院网推行裁判文书网上公示制度,接受监督。
六是畅通渠道,推进审务公开。要向社会公开审判管理工作以及与审判工作有关的其他管理活动。建立和完善互联网站和其他信息公开平台。建立各类案件运转流程的网络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及时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同时,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关于法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各种规范性文件和审判指导意见以及非涉密司法统计数据及分析报告,公开重大案件的审判情况、重要研究成果、活动部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