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德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大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支持人民法院到2017年年底前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威严。
《通知》规定了7类20项惩戒措施,包括对特殊主体的被执行人任职评先晋级限制、享受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行业准入资格限制、荣誉和授信限制、特殊市场交易限制、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出境限制、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加大刑事惩戒力度等。文件还对每项惩戒措施的落实工作明确了责任单位,全文共确定责任单位35个。
《通知》提出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督促驻德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协助法院全面实现对被执行人存款的网络查询、冻结、扣划功能;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系统与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的对接,依法协助法院对被执行人不动产进行网络查询、冻结。公安协助法院依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身份、出入境证件及车辆信息,协助查封、扣押失信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协助查找、控制下落不明的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境。积极推进法院与民政、地税、工商、国税、公积金管理等部门在婚姻、税务、工商登记、公积金管理等信息的对接。
《通知》还就完善党政机关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制度作出一系列规定,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支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各县市区党委(党工委)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法院执行工作汇报,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人财物等方面支持力度。成立党委政法委牵头,相关单位参与的专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对全市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
《通知》提出,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双微”等媒体的监督作用,依法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强化社会舆论对失信行为的道德谴责,督促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为推进诚信德州、法治德州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