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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擅自拆除“三限”门 触犯刑律获刑四个月

发布时间:2017-05-11 15:28:08


    卢某为方便将收购的农产品运出某路口,在信访未果的情况下,擅自邀集周边农户将村路口的“三限”(限高限宽限载)门拆除。日前,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卢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卢某为了让大型货车将其收购的南瓜、冬瓜等农产品运出,与他人两次到县政府信访,要求将华容县某村路口“三限”门拆除未果。2016年7月19日下午,卢某联系挖机师傅,并邀集周边农户到村路口拆“三限”门。15时许,卢某现场指挥挖机将“三限”门拆除。经鉴定,被拆除的“三限”门价值8700元。案发后,卢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故意毁坏财物的事实,并赔偿了全部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卢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案发后,卢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卢某赔偿了全部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卢某犯罪情节较轻,有较好的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且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依法宣告缓刑。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在乡道、村道路口上设置限载、限高、限宽的通行标志,是政府机关为保护乡村公路安全和车辆通行安全的需要所作出的决策。乡村公路作为国家投资、地方配资、农民集资的一部分,其也有生命,路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民的脱贫致富,路的使用寿命也直接影响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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