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条藏獒引发了一起持续多年的纠纷。近日,在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这起案件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申请执行人拿到了执行款,被申请人的合理利益也得到了维护,当事人双方一起为执行干警点赞。
事件的起因要从七年前说起。2010年,正是藏獒犬的火爆盛季,那时养一头高大威武的纯种“铁包金”獒成了赶潮流的时尚,随着价格节节攀升,应运而起的獒业养殖园在各地兴旺起来。
陈某是河南省桐柏县某养殖园的主人,他有空时会四处挑挑找找品相好的藏獒犬。在一次聚会场合中,陈某结识了家在山西的卖家王某。2011年2月,陈某与王某商量后,双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将陈某位于桐柏县城关镇景区的一栋房屋卖给王某,价格32万元,陈某购买王某的藏獒四只(公藏獒1只,母藏獒3只),价款也是32万元。协议签订后陈某将该栋房屋的建筑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和钥匙给了王某。
“毫无征兆地,藏獒突然就不好卖了。”这是从2011年开始藏獒养殖主们的感慨。加上养殖藏獒对于饲养环境、气候温度、饮食条件等要求高,陈某买的母獒生下的幼犬都夭折了,三只大獒也一个一个得病死了,到2014年,他的养殖园里只剩下一头獒。买藏獒后的几年,房子价格水涨船高,陈某开始后悔了,越来越觉得用房子换不值,于是他用备用的钥匙打开房门,把锁芯换了,直到王某有次来桐柏时发现门打不开了,经交涉无果,只好把陈某告到法院。2014年8月,桐柏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陈某归还王某32万元并支付利息。陈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15年1月,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陈某上诉、维持原判。然而,陈某一直没有还钱。
2015年3月,王某申请强制执行,桐柏法院执行干警郑伟、马健立刻找到陈某和其妻子齐某,询问中,陈某表示自己养殖赔了钱,自己没有钱还。陈某妻子齐某则在一旁气愤地说:“我一直不知道卖房子的事,藏獒拉回来后就生气,到打官司说卖房子我才知道,我坚决不同意!把狗还给她!”执行干警郑伟说:“根据法院生效判决,执行是返还购房款案件,你们应该付款而不是还狗,要尽快提出一个还款方法。”陈某应下来了,但是始终没有任何还款行动。
从2015年3月,执行干警郑伟和马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陈某十几次,陈某均逃避执行,避而不见。干警们依据申请执行人王某的申请,依法对陈某的房屋进行了查封、评估和拍卖,桐柏法院执行局通过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三次公开拍卖,均流拍,申请执行人王某愿意以第三次拍卖时的保留价425582元接受该房产。根据拍卖法律相关规定,2016年10月,桐柏法院发出执行裁定书,确认将该房产抵偿给申请人。在得知房子被抵偿后,陈某和妻子齐某发生冲突,拒不搬迁,争吵中导致齐某手部受伤,被送去医院救治。陈某把这些情况向执行干警反映,表示其家庭矛盾很大,不能腾房。
接下来,执行工作出现了困境:一方面,还上申请执行人王某的钱是目标任务,必须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被执行人陈某家庭矛盾冲突激烈,履行腾房手续阻力很大,必须充分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合理利益。经过深思熟虑,郑伟分别找到陈某和王某,联络双方进行协调沟通,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郑伟提供解决方案供双方参考。在多次协商后,2017年3月,王某愿意退还抵债房产,接受陈某以37万元包括购房价款、利息一次性还款,双方达成执行和解,陈某筹钱后,来法院全额支付了执行款,至此,四条藏獒引发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桐柏法院执行干警在这两年中,为此案件奔波几十趟,克服了种种困难,本着“司法为民、柔性执法”的原则,终于为这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得到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一致赞扬。
案件执结的这天清晨,桐柏法院执行局窗子早早推开,一片片阳光飞进来,温暖春风带进来的,是执行工作新的忙碌春天。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