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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东兰:执行团队进瑶山 执结八年民生积案

发布时间:2017-05-11 15:33:13


    4月6日,广西东兰县人民法院“拔哥”执行团队驱车加徒步近两个小时,深入地处深山的东兰镇弄华村某村民小组,上门顺利执结一起历时八年的涉民生案件。

    2008年,兰某某在参加农网改造安装工程过程中,被倒下的电线杆压伤致残,经鉴定为四级伤残。兰某某诉至法院要求某安装公司、受益人罗某某及施工承包人李某某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于2009年依法作出判决,由三被告按各自责任共同赔偿兰某某各项损失共计20多万元,其中施工承包人李某某应赔偿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某没有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兰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由于李某某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只能终结该案的本次执行程序。但执行法官一直没有放弃该案,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东兰法院于近日恢复对该案的执行。

    因申请执行人兰某某家住深山,交通不便,经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李某某协商,决定上门开展执行。4月6日上午10时许,在兰某某家门口,执行法官组织当事人双方当庭调解,让他们当面沟通。双方都了解到对方的艰难处境:申请执行人兰某某伤后至今仍未治愈,他作为家中的“顶梁柱”现在却无法正常劳作,家庭经济极为困难;而被执行人李某某已离婚多年,无稳定收入。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了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李某某一次性支付赔偿款3.5万元,申请执行人兰某某自愿放弃其余款项。鉴于当事人双方家庭经济都比较困难,执行法官当庭决定对申请执行人兰某某启动司法救助,向人民政府申请司法救助金1万元,以缓解他的生活压力。最后,被执行人李某某当场向申请执行人兰某某交付了赔偿款,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感谢东兰法院的执行法官这么多年来都没有忘记我这个案,帮助我追回了赔偿款。”申请执行人兰某某高兴地说道。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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