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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房地产经纪人以投资炒房为名诈骗获刑

发布时间:2017-08-02 17:21:41


    江西一房地产经纪人为偿还赌债,编造二手房买卖信息,诈骗8人300余万元。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日前以被告人闵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闵某本是一位房地产经纪人,2016年4月开始沉迷网络赌博,输掉大量现金。为了向他人骗取钱财用于网络赌博,他伪造了南昌市一公司合同专用章及公证处印章和公证员印章,编造虚假的二手房买卖信息,以与他人共同投资炒房分红或借钱炒房付利息的名义,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先后骗取万某等8人现金339.8万元,这些钱全被他赌博输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现金人民币共计339.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闵某与被害人一起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可认定为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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