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8日开始,望奎法院中层正职公推竞职工作和审判岗位副职、非审判岗位正副职人员调整工作紧张有序的进行,对审判岗位中层正职竞职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审判业务庭13个中层正职领导职位进行竞职公推,从14名有资格的竞选人中以民主推荐、党组推荐、面试、党组测评等程序最终确定13个职位的人选;其他岗位正副职根据业务能力和平时工作表现,由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任用。此次人员岗位调整是继2002年以来的又一次重大人员变动,为做好此项工作,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裴景田同志多方奔走沟通,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才最终有了如此圆满的结果。随着10月12日下午最终结果的公示,标志着望奎法院此次公推竞选工作的圆满结束。审判岗位的13名中层正职人选及其他岗位正副职人选最终确定。这批人员主要特点是工作能力强、经验足、作风正、人品好、工作踏实肯干,历经多个岗位锻炼,平均年龄44岁,其中少数民族干部3人、女干部4人。
领导小组科学谋划竞选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望奎县人民法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经请示望奎县委同意,对我院审判部门中层正职职位实行公推竞职,结合望奎法院干部队伍实际,由副院长杨长龙同志负责制定《望奎县人民法院中层正职公推竞职实施方案》,同时成立了公推竞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院长裴景田担任;副组长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长龙、副院长孙河、副院长刘卫华担任;成员由其他党组成员担任。
慎重考虑任用人选
确定竞职人选是公开推荐关键环节,是全院干警关注的焦点。该院以县委组织部门提出的4项资格条件为标准。特别强调审判业务职位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工作经历和领导能力,充分考虑人岗相宜程度,择优进行竞职公推。经严格资格审查,共有18名干部有条件参加竞职,其中有4名同志自动放弃竞职,最终确定14名干部参加13个中层正职岗位的竞职,为实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奠定了基础。参与竞职的人选确定后,该院召开74人参加的中层正职公推竞职大会,采取民主推荐和党组推荐,最终得出综合评价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岗位人选。“公推竞职领导干部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望奎法院干部队伍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和民主化进程。
全员参与相关部门全程监督
根据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本院方案的要求,13个职位的人选在县委组织部、县纪委派员的监督下最终当场确定。根据第二轮竞职志愿,有11个岗位人员确定,有1个岗位有2人竞争,1个岗位暂时落空,为此,该院启动竞争上岗工作程序:第一步面试,第二步党组测评,第三步业绩评价。为了确保面试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该院在其他兄弟法院聘请了7名业务精通的专业人员担任考官,同时,邀请县委组织部、县纪检委、县政法委、县公证处等相关部门到场监督,面试现场纪律严明,当场公布面试结果;各党组成员审慎投测评票,最终面试得分、党组测评分、业绩评价分相加得出综合评价分确定该岗位人员,另一竞岗人自动选择所空职位。最终,13个审判岗位正职的竞职轮换工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此项工作充分体现了该院中层干部的高素质、高姿态,更体现出该院党组的科学统筹领导。
严格进行民主考察
“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全面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综合情况,是科学选人、正确用人的基础,”也是法院岗位人员调整的重要依据。县委组织部门、县纪委对望奎法院此次竞职工作履行了组织考察程序和监督程序。竞职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本院方案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考察。考察中,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充分发扬民主,力求做到客观、全面、公正地反映任用人员的真实面貌,做到才尽其用,人岗相宜。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裴景田表示。这次公推竞职工作是在县委组织部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纪委的严格监督下,在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参与配合下,法院党组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实施的一项重大工作,也是一项艰难的工作。通过此次岗位轮换和人员调整,可以更加优化中层领导干部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建立具有生机和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可以更加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的中层领导干部队伍。近而,更加有力地推进望奎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本次竞争上岗工作面试大会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忠同志主持;竞职公推大会由常务副院长刘卫华同志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