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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亮剑】之望奎法院——拒不执行判决,法院强制执行财产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8-10-22 09:25:16





    近日,望奎法院执行干警一行6人赶往大庆,就”滕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的执行标的车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其进行查封扣押。一起案情复杂的交通肇事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原告王某某系被告滕某某兄弟共同经营的厢式货车所雇佣的司机,2015年9月,该车另一司机雷某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原告身体受伤,事故认定原告在此事故中没有任何责任。经本院审理,判决滕某某兄弟二被告共同赔偿院王某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失等赔偿金额共计392646.28元。判决生效后,二被告并未按照指定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无奈之下,原告王某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对其名下一台别克商务车依法查封扣押,抵偿赔偿款。

    通过执行法官们的倾力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某某的赔偿款也终于有了着落,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注重“强执”和“善执”相结合,树立高效执行、和谐执行的理念,采取对当事人惩戒和说服教育并行的方法做好执行工作,以促进和谐为方向,用实际行动践行“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维护法律权威,彰显司法公信力,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刘美    

文章出处: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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