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双方就赔偿谈不拢,不用专门跑到法院去打官司,直接在"交警大队"就可以立案、审理了。9月22日,望奎法院"交通事故法庭"在隆隆的礼炮声中正式挂牌成立,它是绥化市首家成立的交通事故法庭。这标志着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在交通事故法庭可实现立案、审判及诉前调解、诉讼保全"一站清" , 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
"交通事故法庭"是望奎法院设立在交通警察大队,专门受理和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专门法庭。配备法官2人、人民陪审员1人、书记员1人。交通事故法庭主要行使诉前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规范有效引导交通事故双方进入民事诉讼程序、现场立案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对交警部门调解成功的案件进行司法确认、就地开庭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等职能。为推动"交通巡回法庭"各项工作有效地开展,法院、交警两部门专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交通事故案件诉讼调解与行政处理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加强配合与协作,进一步做好各环节的衔接工作;同时,法院也将与物价、保险等部门积极配合,不断完善多元化解决纠纷新机制,充分发挥交通事故法庭在快速处理事故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裴景田同志表示,设立交通事故法庭是望奎法院积极深入推进和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具体体现。今后,交通事故法庭将结合有关法律规定和文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进一步强化调解优先理念,加强协作、创新举措、积极作为,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交通事故矛盾,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将不断完善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处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为推动"平安望奎"、"和谐望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