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金融纠纷案件呈持续增长趋势,自2017年以来,望奎法院共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461件,给付到位金额2086.15万元。为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在维护金融安全的职能作用,7月4日,望奎法院邀请县内8家银行的相关领导参加银行业金融机构座谈会。党组书记、院长陈颖谦,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钱立军、民一庭庭长杨立德、民二庭庭长张万忠、执行局部分干警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望奎法院 召开银行业金融机构座谈会
座谈会上,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钱立军、民一庭庭长杨立德、民二庭庭长张万忠分别就本庭科近年来我院为县内各金融机构服务情况进行介绍,同时根据金融机构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并就今后如何更好地开展金融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提速执行流程、完善执行联动,加大对恶意转移资产、骗取贷款等行为的惩戒力度分别做了交流发言。
各金融机构负责人在会上发言
各金融机构负责人对我院的工作给予一致认可及高度评价,中国人民银行望奎支行副行长张荣海表示,对望奎法院一直以来在公正高效审理、执行金融纠纷案件、维护金融债权方面作出积极贡献表示感谢。近年来,各银行与法院在涉及金融案件上的交流沟通非常融洽,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能做到“立案快、判决快、执行快、效果好“,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希望各方持续重视沟通合作,形成法院、金融机构沟通联系机制,加强法院与银行金融机构的交流合作,加大金融案件执行力度,为共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座谈会上,党组书记、院长陈颖谦在会上对各个金融机构一直以来对我院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对今后金融审判、执行工作提出了五点意见:一要依法严厉打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人民法院承担着打击保护金融秩序稳定的责任重担,当前,非法集资及扰乱金融秩序的形势严峻,人民法院和金融机构要正确认识骗取贷款等行为的犯罪特征,抓早抓小,依法惩治和制裁各种破坏、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二要切实践行“打官司不求人”服务承诺。在司法实践中要严抓法官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用审判质效和实际行动让当事人认识到“打官司不求人”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而是全省法院系统切实履行的执法风向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要加强沟通联系,协同防范金融风险。结合“智慧法院”建设,结合金融机构涉诉信息,定期对金融审判大数据进行分析,为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预警;四要加强金融法制宣传教育,倡导诚信守法新风尚。积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既要进一步提高金融业务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又要提高法官金融业务知识,同时要通过法律宣传、案例通报、巡回审理等方式,广泛宣传金融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努力营造公平规范有序的金融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