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现如今,民间借贷关系在我们身边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可是怎样才能维系好与借款人的关系,可得琢磨琢磨,别一不小心成了被告。
近日,望奎法院执行了这样一起案子。申请执行人张大爷自2012年至2015年共向王某军多次提供借款本金共计50万元,双方约定月利息40‰,这些年,被执行人王某军随借随还,已经还给张大爷部分借款,但是截至到2016年7月7日最后一次还款现金10万元后,剩余的欠款就一直未给付。经张大爷多次催要之后扔没有还款,无奈之下,将王某军告上法庭。
案件受理后,经望奎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王某军于2019年5月31日前给付张大爷本金211200元及利息。可这已经过了还款日期,王某军仍然没有还款。
案件到了执行环节。经执行法官孙超和高金城与其多次沟通之下,王某军同意先期偿还本息20万元给张大爷,剩余欠款将尽快想办法付清。张大爷接受了这次还款计划,对执行法官表示了感谢。
借钱借的是一份情谊,做人更要守信用。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只有履行这一份诚信,才能守住做人的本分,人生道路才能越走越顺,越走越宽。
我们的执行法官,经过多次耐心沟通,与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还款计划,最大限度地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利益,这是作为一名法官的神圣职责,努力让老百姓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今后,我们将继续践行“打官司不求人”庄严承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