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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奎法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六项措施

  发布时间:2013-04-18 08:18:40


                                      望奎法院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

    4月17日,望奎法院召开党组会,组织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研究部署望奎法院贯彻落实改进司法作风的相关工作。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裴景田主持,党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裴院长在会上强调,贯彻落实好最高法院六项措施,必须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的精神实质,明确上级法院要求。六项措施言简意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紧紧联系望奎法院工作实际,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增强群众意识,作风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要对照检查,修改完善各项制度。要对照部门、对照岗位、对照工作,逐条与这六项措施对照,找差距,查问题,修改完善具体制度,制订具体落实措施。

    三是要加强督查,狠抓落实。纪检组、监察室要加大对本院贯彻落实六项措施的督查力度,加强司法巡查和明察暗访,确保六项措施条条得到落实。

    六项措施是最高法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具体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切实改进司法作风的总要求。只有下大力气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人民群众才会信任司法、尊重司法,司法公信力才会得到显著提升。望奎法院将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六项措施为契机,结合实际情况,狠抓工作落实,把司法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责任编辑:郑学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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