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17年被告人谭某伟通过给青冈县居民武子淇调试制假药机器过程中与制造假药机器的夏某林相识,并多次通过微信与夏某林联系,为夏某林卖出的机器进行技术支持并从中牟利。2018年2月,谭某伟通过前妻宗力颖与韩某明结识。谭某伟告诉韩某明、张某、武某国、宿某凤有购买制假药机器的门路,制作假药可以赚钱。韩某明等四人每人出资4.5万元共计18万元,韩某明拿出15万元交给谭某伟购买生产假药的机器及原料(假药粒子、铝箔、PVC板)。剩下的3万元用于租库房、厂房及日常花销。谭某伟从夏银林处购得生产假药的机器后。随后又在袁某申处帮助韩某明等人购买立普妥药粒子400公斤及制作假药的模具。同年3月份,韩某明在哈尔滨市松北区附近租了半年的商服当库房使用。同年5月,谭某伟购进的机器及原料到货后,其来到边家屯的厂房调试机器并教韩某明、武某国、张某、宿某凤四人怎样把药粒、铝箔pvc板压成假药板,并负责联系假药的销路。韩某明、武某国、张某、宿某凤四人在边家屯厂房生产立普妥假药板10天左右,生产了大约十万板。同年6月韩某明找谭某伟联系卖假药板,谭某伟以每板一元钱的价格向外联系销路,每次都联系韩某明,或亲自和韩某明、武某国一起送货,或是韩某明让张某和武某国送货。同年7月,韩某明、武某国、张某感觉卖假药板不赚钱,商量到河南卖POS机,并把剩余的假药板、假药粒等原料运到事先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大耿家屯刘某臣家租的一间民房里,并交给宿某凤管理。韩某明、武某国、张某三人在河南时,谭某伟联系韩某明发药板,韩某明给宿某凤打电话让其送了两次假药板。截止同年8月19日该案案发,韩某明等四人在生产销售假药过程中,共卖了八万余板立普妥假药板获得9万元。韩某明分得赃款4.5万元,张某、武某国、宿某凤各分得赃款1.5万元。存放于哈尔滨市大耿家屯刘某臣家出租屋内机器、剩余3桶假药粒、7箱假药板等原材料被绥化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予以扣押。经统计核算3桶假药粒为37000盒,7箱假药板为23920盒。每板为一盒。经绥化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委托国宏信价格评估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扣押上述假药价格评估,假药立普妥价值人民币3777040元。
二、裁判结果
(一)被告人谭某伟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80万元。
(二)被告人韩某明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60万元。
(三)被告人武某国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38.4693万元。
(四)被告人张某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38.4693万元。
(五)被告人宿某凤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38.4693万元。
三、本案的意义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惩罚犯罪,强有力的打击了生产、销售假药的违法犯罪活动,扫清了在本辖区内生产、销售假药的不正之风,为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行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