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望奎县人民法院召开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党组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闫立恒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党支部书记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传达了中共绥化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提示及市委第十巡察组巡察望奎县人民法院党组的反馈意见,研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任务;传达学习了省法院《关于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意见(试行)》。
党组成员围绕“五牢记、五融合”实施体系展开学习研讨,分别进行研讨发言。
会议强调,党组班子成员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正视巡察反馈的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迅速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改措施,把巡察整改抓细抓实抓到位,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会议指出,省法院《关于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意见(试行)》,推动构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 “五牢记五融合”实施体系,是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的重要举措,是做实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政治保证,我们要站在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高度,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会议强调,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学习《意见》内涵,牢牢把握政治与法治、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法治与德治、公正与效率、天理国法人情"五个关系”,落实落细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30项重点任务。在政治机关和审判机关深度融合上,坚持对党绝对忠诚,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年开展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同党员干警“一对一”谈心谈话,把创建模范机关、走好第一方阵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在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深度融合上,要严格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开展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压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以党的领导责任统领、压实司法审判责任。
会议要求,要结合巡察问题整改,围绕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等八个方面重点任务,推动政治功能和审判功能深度融合;要以“党旗红·法徽红”党建品牌为抓手,增强“三个素质”建设;经常对照“八个有没有”“二十个如何落到实处”“八个关系”和“八个自问”开展思想政治体检,坚持好干部标准选贤任能,从严从实抓好“三个规定”信息填报,推动党员和审判员身份深度融合;要通过打造党支部会议室集党务工作室、政务会议室、案件评议室、党员活动室、廉政文化室等功能于一体的“五个一”工作室等举措,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审判组织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