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案例评析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视频在线 民意沟通 执行信息公开 党史学习教育 队伍教育整顿 困境企业司法挽救

 

由“纷争”到“共赢” --望奎法院快速调解16起劳动争议案件

发布时间:2024-04-11 10:27:12



时间线

2024年3月19日,立案


2024年3月26日,各方当事人沟通调解意向进行调解


2024年4月3日,原告、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履行完毕付款义务


“真是太感谢你了,穆法官,要是没有你们的帮助,这钱都不知道还能不能拿到了!”其中的一名被告对法官感慨道。

近日,望奎法院调解了十六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不仅帮扶了困境企业,也保障了16名失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纠纷得以化解,实现了双赢共赢的效果。


这又是怎样的一件事情咧

一起走进案件调解现场



案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2023年12月,黑龙江某发电公司因项目终止,公司员工被迫停工放假。不得不等待复工的消息,但令他们想不到的是,2024年1月,复工的消息没等到,等来的却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通知书。


突如其来的消息让这些待业已久的员工们感到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于是结伴向公司要求支付相关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因长期私下协商无果,员工们决定到仲裁委员会请求帮助。了解事情经过后,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劳动者的仲裁请求,要求该公司支付企业员工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2024年3月,黑龙江某电厂以原告的身份到望奎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告无需支付被告(该企业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理由是原告方已提前在微信工作群中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事宜,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


望奎法院受理此系列案件之后,综合审判庭庭长吴柏林、承办法官穆潇快速了解案情,认真梳理案件焦点。鉴于企业现所面临的的经营困境,要企业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确有一定的困难,但同时也不能让员工的权益受到侵害。




为了更合理妥善地处理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们本着“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原则,通过庭前多次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对双方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解答并释法析理,促使双方当事人在思想上从“不懂法”向“知法”,“守法”转变,双方主动退让一步,最终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由原告黑龙江某电厂支付16名员工赔偿金共12万余元。至此,16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顺利结案。





民为本,和为贵,望奎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理念,扎实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将调解贯穿到审判全流程,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加强法治宣传,在法,理,情的融合兼顾中,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低成本解决纠纷的司法需求,大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源头治理,绘就新时代“枫”景画卷。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