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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奎法院4名新任职干部通过人大常委会任命并宣誓就职

发布时间:2024-08-08 10:10:42


202487日,望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会上集体表决通过了张尊海、赵庆鹏、穆潇、孙超四名同志人事任命的提请议案。


望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闫立恒向县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命。

经望奎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张尊海同志为望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赵庆鹏同志为望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穆潇同志为莲花法庭庭长、孙超同志为厢白法庭副庭长。


望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洪杰为张尊海、赵庆鹏、穆潇、孙超同志颁发了任命书。在与会代表的见证下,新任命的干警抚按宪法、紧握右拳,庄严宣誓。


  四位新任命的干警在宪法宣誓后一致表示,将以此次任命作为新的起点,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使命,自觉接受望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坚定的政治立场、自觉的政治担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以新时代人民法官的新担当、新作为、新形象,为建设平安望奎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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