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上提出:“要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来办,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做好司法审判工作”。将“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贯彻到审判的每一环节。近日,望奎县人民法院在处理一起故意伤害案时,对这一问题给出了答案。
马明和王海(均为化名,下同)系邻里屯亲,二人身体均有残疾。马明在自家经营小卖部棋牌室,维持个人开支。2024年2月的一天,因王海在看牌时言语琐碎,马明出言制止未果后,二人发生口角,马明将王海推倒在地,用脚踩其胸部,造成王海肋骨骨折,重伤二级。
综合考虑 一判了之不可取
“就案办案,程序上结了案,可对于当事人及其家庭影响是巨大的,到头来可能不会实现案结事了目的”。案件办理过程中,望奎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任广东在整理案件时了解,尽管该案是一起普通的刑事附带民事故意伤害案,但因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特殊原因需要再仔细斟酌,遂与承办法官杨长龙共同商讨。
杨长龙了解到,双方是多年的亲戚、邻里关系,被告人又患有重大疾病,依靠低保维持生活。“一判了之,两家人是否会就此结下梁子,引发更大纠纷?”一系列问题,萦绕在他心头。
耐心调解 金额过高陷僵局
如果被告人能取得被害人谅解,使矛盾得以解决,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轻处罚、判处缓刑,既照顾了被告人身体情况,又能使破裂的邻里亲情修复。
如何实现这个结果,答案只有调解。但是由于双方矛盾激烈,赔偿案件在公安和检察院阶段均未达成调解。
杨长龙没有立即组织双方见面,而是先打好“提前量”,他与任广东到当事人所在村实地走访,与当地村民、派出所民警沟通,进一步了解案件之外的情况,为做好调解工作奠定了基础。2024年6月5日,法官在法院调解室接待双方当事人,听取双方当事人真实诉求。由于矛盾事情刚刚发生发生不久,双方矛盾非常尖锐,加之王海伤情还在恢复期间,心理诉求较高,向对方提出了31.7万元赔偿金的要求。一次性拿出31.7万元,对于马明来说,根本不可能。第一轮调解,宣告失败。
不懈努力 多轮调解见曙光
“我还是再试试吧,毕竟是两个家庭的大事。”法官助理任广东在准备开庭前材料时向法官说到。面对双方剑拔弩张的情况,任广东没有灰心,依托送达手续作为桥梁,多次往返医院、拘留所,了解双方诉求,看案件是否还有回旋余地,并及时地与杨长龙法官汇报、商讨对策。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在二人的多次努力下,与双方反复释法明理,降低被害人心理预期,将赔偿金额降至5万元。
案件到此,一起看似不可调和的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2024年6月20日,法院判处马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为表达对杨长龙法官和法官助理任广东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的感激之情送来了锦旗“包公在世案例明 两袖清风体民情”。多方辗转、“好事”多磨,法官的“如我在诉”、为民之心和法官助理的换位思考、不言放弃,找到了该起案件最佳处理方案,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如我在诉” 寻求案件“最优解”
近年来,望奎县人民法院将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运用到刑事审判中,融合“情、理、法”,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竭尽全力为民排忧解难,努力找到案件审判“最优解”,用有温度、有良知、有力量的司法结果,践行“小案办出大民生”的司法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