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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奎法院新任职干部通过人大常委会任命并宣誓就职

发布时间:2024-11-25 08:39:09


  

  1119日,在望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的第二十四次会议上,集体表决通过了王宗英同志任命审判委员会委员的提请议案。


  望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闫立恒向县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命并介绍了本次提请任命人员的情况。随后,王宗英作供职发言。

  望奎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王宗英为望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洪杰为王宗英颁发了任命书。在与会代表的见证下,新任命的同志抚按宪法、紧握右拳,进行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王宗英表示,将以此次任命作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政治素养,坚定理论指导实践的总思路,把学习成果转移到提高审判工作质效上来。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以新时代人民法官的新担当、新作为、新形象,为建设平安望奎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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