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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奎法院关于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3-08-21 15:56:36


市中院法庭办、法警支队:

    按照黑高法明传【2013】177号、绥中法【2013】63号通知要求,如何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法院、法庭各项工作不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高法177号文件精神,以及我院和四个法庭实际情况,现将本院关于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情况做以如下汇报:

    一、院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应急预案。

    本着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思想,切实增强防范和救灾意识。成立由院长裴景田同志为组长,副院长杨长龙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装备上,为抗洪抢险人员配备了迷彩服、雨衣、防水胶鞋和抢险工具。在责任落实上,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副院长为第二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尤其是四个法庭)为具体责任人。我院明确要求:全院干警在汛期及特殊时期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险情发生时,能够随叫随到,第一时间赶赴灾情现场。8月17日,先锋镇哈达屯发生严重险情,周边稻田、玉米被淹,洪水即将漫过堤坝进入屯里,我院得到通知后,院长裴景田、副院长杨长龙、政工科长张万忠迅速组织21名年轻干警,火速到达险情现场进行抗洪救灾,采取装土袋、运土袋、垒土袋等方式奋战8个小时,最终把将要漫水的坝面加高加固近40公分,同时又新修筑了一条宽2米的护屯二道坝,为哈达屯及周边村落的安全带来一份有力的保障。

    目前,我院4个法庭:卫星法庭、先锋法庭、厢白法庭、莲花法庭不存在被淹可能,法庭办公正常,诉讼群众来访顺序井然。

    二、加强对重点部位的防护。

    我院枪支弹药在公安局治安大队枪械库保管,除因特殊情况,不得动用枪支弹药,对于其它警用装备库房由法警大队派专人负责管理,档案库房、财务室、司法专用计算机室等重点部位均设有专人管理,对以上设备重地,我们每天下班后均有2名法警负责巡查一次,在文档调阅时,要有办公室主任把关,主管领导签字,以防止乱调私查档案文书现象发生,特别是针对安全保密工作,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每年都派出一名责任心强的干警外出学习保密工作相关知识,8月19日我院派出一名文档员去哈尔滨进行档案保密工作培训,我院在以上重点部位管理上,坚决杜绝毁损、丢失、泄密等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值班值宿工作。

    在日常管理上,我院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干警值班制度。我院及四个法庭虽不处汛情较重的地区,但院党组对院内各庭、科负责人和法庭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要树立防范意识、大局意识,时刻保持高度警备,尤其是法庭必须24小时内有正式干警在岗,不能有一点松懈的心理,法庭的辅警都是当地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在值班值宿问题上,增派了值班值宿人员,加强法警值守巡护,确保了一旦出现险情、隐患,能够及时发现,有效处置。

    四、要确保畅通信息沟通渠道

    我院加强与县里防洪指挥部门的信息沟通,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汛情,法庭与院内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并认真落实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法庭辖区一旦发生险情等重大事项,要及时向本院报告,本院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法院报告情况。

    特此报告,请审阅。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唐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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