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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奎法院“四个五”工程评选细则

发布时间:2012-05-11 08:49:39


    为激发广大干警工作热情,树立起爱岗敬业、勤政务实的优良作风,大幅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深入开展“四个五”工程评选活动。2012年度在全院范围内评选出五个先进集体、五名优秀审判员、五名优秀书记员、五名优秀法务工作者,并对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物质奖励。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审判业务部门办案数量多、案件质量高、社会效果好,民事案件法职人员人均60件以上,商事案件40件以上,刑事案件25件以上,执行、非诉执行15件以上。

    2、诉讼结案率达到90%以上,执行结案率达到80%以上, 民商事调撤率86%以上。

    3、上诉率不超过本庭案件的6%。

    4、年度内无超审案件、无违法审判案件、无新访案件、无媒体曝光或重大影响案件。

    5、更审改判案件不能超过本庭结案的1%。

    6、案件检查差错率不能超过25%。

    7、行政部门能够较好履行部门职责,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未出现贻误工作现象。

    8、本部门干警能够严格遵守“四个一律”和“五个严禁”,无违法违纪问题。

    9、本部门干警能够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岗位,积极参加院里各项活动,考勤考核表现良好,人均出勤率90%以上。

    二、优秀审判员评选条件

    1、必须是具有法职的审判人员或执行人员,即从事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法官或执行法官。

    2、个人办案数量较多,民事案件案件60件以上、商事案件40件以上、刑事案件25件以上、执行、非诉执行案件15件以上,或在重大案件审判执行中表现突出的。

    3、年度内无更审、改判和超审限案件,案件质量高,在案件检查中无严重质量问题,并且承办案件评查优秀率达70%以上。

    4、诉讼结案率92%以上,执行结案率82%以上,民商事调撤率86%以上。

    5、上诉率不超过年度本人办结案件的6%。

    6、年度承办案件无信访案件、媒体曝光或重大影响事件。

    7、严格遵守“五个严禁”,无违法违纪问题。

    8、模范遵守院里各项规章制度,考勤考核表现良好,出勤率90%以上,业务考试成绩优异。

    三、优秀书记员评选条件

    1、精通书记员业务,胜任记录、打字、卷宗装订等项工作任务。

    2、字迹工整、卷宗整洁,在案件质量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少,且能认真及时整改,不发生反复出现的低级错误,无严重质量问题。

    3、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大局,听从指挥。

    4、热爱学习、钻研业务,在业务考试中成绩优异,在业务比赛中表现突出。

    5、模范遵守院里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考勤考核表现良好,出勤率达到90%以上。

    6、无违法违纪问题和不良反应。

    四、优秀法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范围包括政工、纪检、办公室、研究室、信访办、法警队、法庭办、审监庭。

    2、胜任本职工作,能够较好地执行所属岗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各自的岗位分工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

    3、主动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讲大局、讲配合,未出现因个人工作疏漏而影响审判工作的情况。

    4、能够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模范地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未有因擅离职守而贻误审判工作的不良记录。在业务考试中成绩优异,考勤考核表现良好,出勤率达90%以上,无违法违纪问题和不良反应。

    五、评选方式

    1、先由各基层单位推荐。

    2、由政工科及相关部门,如实提供个人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和考勤考试等有关情况。

    3、根据评选细则的具体要求,由政工科结合个人工作情况和日常表现提出人选,由党组会议决定产生。

责任编辑:马桂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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