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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被宣告失踪人的财产,都是由财产代管人保管的,那在这期间财物发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谁负责呢?

  发布时间:2013-11-22 13:23:39


   答:对于被宣告失踪人的财产,由人民法院在宣告失踪的判决中,为其指定财产代管人,但是,失踪人财产的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化。在这期间财产发生灭失的风险承担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如果代管人没有过错的,损失由所有人承担;第二,如代管人有过错的,代管人负责赔偿损失。

责任编辑:赵庆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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