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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假离婚逃债能行吗?

  发布时间:2013-11-05 11:00:26


去年春天,钟某向李某借了2万元去做生意,因投资失误,结果亏了本。李某多次要求钟某还钱,他总是拖着不还。由于李某逼得紧,钟某干脆与妻子假离婚,几乎把所有的财产给了妻子,并约定所有债务由钟某承担。当李某再要钟某还钱时,他却有恃无恐地对我说:“要钱没有,你爱怎么办就怎么办。”李某想到法院起诉,可钟某现在的全部财产也值不了5000元,李某担心钱再也要不回来了,不知如何是好?

答: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也指出,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以个人财产清偿,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由此可知,为逃避债务而假离婚不仅是不道德的,而且是违法的。所以,钟某的如意算盘不会得逞,如果钟某仍不还你的钱,你可在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赵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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