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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夫妻一方离家出走,杳无音信,另一方想离婚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3-09-02 17:04:52


答:《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后,应准予离婚。”所以夫妻一方离家出走,杳无音信满二年,另一方想离婚,可以按宣告失踪程序宣告其失踪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对方杳无音信满四年,另一方想离婚,可以按照宣告死亡程序宣告死亡后,两人的婚姻关系自然消灭。

责任编辑:赵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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