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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未出生胎儿能否继承遗产?

  发布时间:2013-08-02 14:05:04


答:《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还未出生,被继承人死亡,在分割遗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这是因为被继承人死亡,承担抚育子女的责任、义务也随之消失,但胎儿是需要抚育的,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其成长需要,减轻生存压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当从继承人继承遗产中扣回,”也就是说,扣回胎儿应继承的份额后,其他继承人遗产才有效。

责任编辑:赵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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