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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儿童的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发布时间:2013-12-05 09:04:39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年满三十五周岁。

    第七条 年满三十五周岁的无子女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责任编辑:林 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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