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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的开始、中止和中断

  发布时间:2012-05-15 16:42:25


    诉讼时效的开始

  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比如:借款合同规定有还款期限的,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没有规定还款期限的即不受此限。

  诉讼时效的中止

  中止也称暂停,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由于发生了天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或者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时,诉讼时效暂停计算,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才又接着计算。

  诉讼时效的中断

  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权利“请求”或者向法院“起诉”或者义务人向权利人“承认”债务存在,即可使诉讼时效中断,从注时开始重新计算二年。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请求和承认必须有可靠的书面证据。

  

责任编辑:唐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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