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多方共同努力下,一起棘手的民事赔偿案件在望奎法院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使一起多年上访案件得到成功化解。
2007年11月26日,经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望奎法院受理了原告李X诉被告XX石油管理局、XX市XX钻井有限公司、XX市国土资源局、XX市XX乡人民政府、第三人XX市XX乡XX村村民委员会土地赔偿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告更是多次提出回避申请,甚至曾经要求望奎法院全体回避,还以多种理由多次提出延期审理,致使该案的审理工作一度陷入困境。2011年3月20日,本院向李X送达了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李X未缴纳诉讼费用,此案按自动撤诉处理。但由于李X每逢国家重大活动期间都会到人大及上级院上访,近三年累计进京上访就达到五次,每次都提出一些无理要求,给法院审判工作施加压力,望奎法院为其进京接访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面对这种情况,望奎法院决定对此案进行再审,承办人为审判员马军,马军在审理此案期间,克服病痛,耐心细致工作,多次往返原、被告驻所地及争议地块调查取证,排除重重困难,查清事实。原告李X自愿撤回起诉,并在绥化市人大调访中心签定了息访承诺书。
在签定息访承诺书的过程中,市人大的领导、法院工作人员共同做李X的思想工作,对李X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其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自己通过上访来给法院工作施加压力的行为是错误的,诚恳的向法院承认了自己的错误,真正息诉罢访。同时,李X又向法院提出司法救助的申请,经市人大协调,考虑到李X的实际困难:老伴儿腰间盘突出,行动困难,生活快要不能自理;李X的两个儿子离婚后,所生育子女都由李X夫妇抚养;李X长年打官司,致使原本富裕的生活,如今家徒四壁。法院从人性化执法的角度出发,以案结事了为标准,以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最终目标,对其进行了司法救助。至此,一起多年上访案件终于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