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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建立涉民生案件执行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14-08-23 11:25:19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的全省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4月20日,专项活动排查出的1075件案件全部执结,执行到位金额6520余万元,比活动部署提前两个月完成工作任务。该院还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的意见》,建立了涉民生案件执行长效机制。

    《意见》共28个条款,围绕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中推出的快速执行、主动执行、优先执行等创新举措,对涉民生案件执行救助金、工作台账、未结案件数据库等的建立,以及重大案件高院报备、执行指挥中心职能作用发挥、3个月内未结案件领导包案督办、纳入失信企业黑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相关权利的限制等作出规定,实现涉民生执行案件跟踪督办常态化,让专项执行变为经常性执行,防止边清边积,推动涉民生执行良性发展。记者获悉,今年以来,全省法院新收涉民生执行案件1037件,执结534件,结案率51.49%,执行到位标的额1783万元。

    新闻发布会上,还公布了162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还介绍了16起涉民生案件执行典型案例。记者就群众反映的“执行难”的症结表现等问题进行了现场提问。

责任编辑:赵立国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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