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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上诉案件审理的程序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4-08-26 08:15:38


(1)审理前的工作。第二审法院在收到第一审法院报送的上诉案件的上诉状、答辩状、全部案卷和证据后,开庭审理前应当组成合议庭,审阅案卷,询问当事人、证人,进行调查。

    (2)审查上诉案件的请求范围。第二审法院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应进行审查。

    (3)上诉案件的审理方式。两种方式:开庭审理和不开庭审理。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以不开庭为例外。

    (4)上诉案件的调解。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可根据自愿、合法原则主持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一经合法送达,即与终审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审法院的判决及视为撤销。

责任编辑:赵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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