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案例评析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视频在线 民意沟通 执行信息公开 党史学习教育 队伍教育整顿 困境企业司法挽救

 

望奎县人民法院车辆管理人员职责

发布时间:2014-08-26 08:43:24


一、车管人员设专人负责,按车辆管理的具体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二、建立《车辆管理日志》、《驾驶员出车记实薄》、《车辆加油登记薄》、《全院用车情况实示薄》四种薄册,由车辆管理员详细记录当日全院车辆使用中的各种信息。

    三、每周一上午,以通报形式,对上一周的用车及用油情况进行公开通报。

    四、每月底,车辆管理员必须统计当月驾驶员出车里程,用油数量,百公里耗油量及维修费用,通过办公室主任向常务院长和院长报告。

    五、驾驶员外出需要修车,加油时,要请示车管员,报销时必须有请车人和车管员签字,方可按财务核销规定核销。

责任编辑:赵立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