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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奎法院立案庭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支持地方经济建设

  发布时间:2012-06-07 15:41:20


    望奎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立案窗口建设先进单位以来,望奎法院立案庭在增强窗口服务功能的同时,加大了对案件诉前调解的力度,最近又成功的调处了一起争议较大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经查,望奎县灯塔粮库于2010年7月23日整体出租给个人,期限8年,后又于2011年11月17日转租给海伦市兴城粮油经销有限公司,期限3年,合同约定承租期内,如因出租方的原因提前终止合同,出租方应承担承租方的损失,现因灯塔粮库整体出卖给他人,故出租方要求解除该租赁合同,但海伦兴城粮油公司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36万余元。由于此案关系到县域经济发展大局,立案庭同志高度重视,决定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经第一次调解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解除租赁合同,但就赔偿损失的数额,双方僵持不下,后又经多方面多次约调和通过电话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出租方赔偿海伦兴城粮油公司经济损失57万元。

    此案的成功调解当事双方都非常满意,也充分展示了望奎良好的法治环境。截止目前,望奎法院立案庭已经诉前调解各类案件6件。

责任编辑:马桂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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