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法院“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已经开始,通过院党组的动员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当前在法院“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的必要性,紧迫性,正确性,也更加清醒地感受到法院队伍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的严重性,看到了法院队伍建设的艰巨性。认真回顾这几年来自已在工作上、生活上的一言一行,对这次教育活动谈几点心得体会。
一、要坚定理想信念教育,树立正确的事业观、权力观、价值观。
理想信念是鼓舞和激励人奋勇前行的不竭动力,是我们成就事业的重要基础。没有理想就没有目标,没有信念就没有实现目标的动力。因此,我们要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时刻充满干好工作的激情和活力。现在的社会是一个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种价值观纷繁出现的时代,这样那样的诱惑不断的向我们“招手”,越是在这样的环境之中,我们越要经得住诱惑。不断加强学习,注重自我修养。要始终不骄不躁、谦虚谨慎、保持一颗平常心和进取心。要扎实工作,淡泊名利,以平和的心态对待升迁,以豁达的胸怀处理得失,以奉献的精神服务社会。
二、要坚持法治理念教育,指导司法实践,推动司法工作。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导司法实践、推动司法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人民法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就是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人民法官的头脑,保证人民法院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政治本色。从当前人民法院工作的实际来看,还存在一些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适应的问题。如司法机关现行的人财物管理体制受制于地方,有的司法机关往往以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为重,在涉及重大经济利益的案件中争取管辖权,对一些执法难度大、无经济利益的案件又相互推诿,或者为保护本地企业及本系统部门不顾司法公正,偏袒一方当事人。为此,要切实加强广大法官的思想教育,解决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做到慎用权力,心系群从,把司法岗位作为为人民服的平台,把司法活动作为保护和实现人民利益的途径,真正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
三、要坚持群众观念教育,紧紧依靠群众,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我们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俗话说:“得民心者得天下”,我们党从建立之初到创造辉煌,靠的就是人民群众的力量。时代在进步,经济在发展,然而一些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群众意识却逐渐淡薄:害怕和群众打交道,害怕做群众工作,工作以“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为宗旨,不了解民情、不讲究方法,简单粗暴、一干了之,群众则往往与其貌合神离、心神各异,从而导致干群关系紧张,阻碍了工作的开展。种种现象看似态度问题、工作方法问题,但其根本原因是我们的一些干部背离了党的群从路线,没有树立正确的群众观。
群众是历史的实践者、创造者,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平遥古城县衙有一副对联道:“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已也是百姓;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说的就是当官要勤劳案牍,要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维护群众利益是构建和谐党群关系的关键,只有给群众办实事,老百姓的生活得到改善,群众才会支持党、拥护党,我们要用实际行动解决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做为基层法院一名具体办案的法官,首先肯定是围绕大局,多办案,办好案;其次是在办案中,作为办案群众中的一员,坚持个人服从组织,不拿个人对案件的认识去诠释组织上对案件的处理;组织上一经决定,无条件服从并执行;最后,在调查取证、询问过程中,尊重理解证人及当事人,因为,他们也是群众中的个体,司法机关的办案作风更多是的从他们那直接体现出来并传播到社会上去的。所以,不打骂、不体罚即是法律规定的要求,也是尊重群众的要求;对案件事实,不先入为主,换个角度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去思考一些问题,以理服人,用心熟悉案情、掌屋情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精心研究每个案件的理想处理结果,精心研究每一个办案措施,追求最好的社会效果。